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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面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预计将增加5万受益群众

©原创 2018-05-03 16:35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3日讯(记者廖桥)5月3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全市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得到全面提高,提标增速不仅跑赢了GDP、CPI的增速,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也进一步缩小。

会上透露,具体标准的调整上,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了71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了580元;城市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30元;农村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85元提高至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145元提高至230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具体举措。此次提标增速跑赢了GDP增速、CPI增幅,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也进一步缩小。总体上看,标准提高后,在现有保障30万人的基础上,预计将增加5万受益群众。

此外,公共财政用于兜底民生保障的力度将会更大。2017年,全市共投入社会救助资金约13亿元,此次提标后,财政将增加投入2亿元。其中,城乡低保支出增加1亿元,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其他救济金支出增加1亿元,公共财政将更多的用于民生兜底支出。

本月起,我市还将启动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止“关系保”“人情保”,坚决防止发生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

链接:武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3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1057户、143821人。其中,城市低保47434户、68993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1.15%;农村低保53621户、7482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16%。2017年全年发放低保金10亿余元。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武汉现有特困人员共1303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2016人,城市特困人员1019人。2017年共累计支出15842万元。目前,农村特困对象为每人每月985元,城市特困对象为每人每月1340元。

2017年,投入财政资金1.2亿元,为全市72944人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其中,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36332人次。

投入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各类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全面开展“救急难”救助工作。

投入财政资金近600万元,为2000余名大学生实施大学生助学工程,着力开展贫困阻断计划,减轻困难家庭教育支出。

每年投入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在全市所有社区开设纳凉取暖点近1500个,实施纳凉取暖工程,为全市所有困难居民提供纳凉取暖服务,帮助困难群众安全度过寒冬和酷暑。

【编辑:祝洁】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3日讯(记者廖桥)5月3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全市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得到全面提高,提标增速不仅跑赢了GDP、CPI的增速,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也进一步缩小。

会上透露,具体标准的调整上,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了71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了580元;城市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30元;农村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85元提高至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145元提高至230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具体举措。此次提标增速跑赢了GDP增速、CPI增幅,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也进一步缩小。总体上看,标准提高后,在现有保障30万人的基础上,预计将增加5万受益群众。

此外,公共财政用于兜底民生保障的力度将会更大。2017年,全市共投入社会救助资金约13亿元,此次提标后,财政将增加投入2亿元。其中,城乡低保支出增加1亿元,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其他救济金支出增加1亿元,公共财政将更多的用于民生兜底支出。

本月起,我市还将启动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止“关系保”“人情保”,坚决防止发生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

链接:武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3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1057户、143821人。其中,城市低保47434户、68993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1.15%;农村低保53621户、7482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16%。2017年全年发放低保金10亿余元。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武汉现有特困人员共1303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2016人,城市特困人员1019人。2017年共累计支出15842万元。目前,农村特困对象为每人每月985元,城市特困对象为每人每月1340元。

2017年,投入财政资金1.2亿元,为全市72944人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其中,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36332人次。

投入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各类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全面开展“救急难”救助工作。

投入财政资金近600万元,为2000余名大学生实施大学生助学工程,着力开展贫困阻断计划,减轻困难家庭教育支出。

每年投入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在全市所有社区开设纳凉取暖点近1500个,实施纳凉取暖工程,为全市所有困难居民提供纳凉取暖服务,帮助困难群众安全度过寒冬和酷暑。

【编辑: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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