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秦孟婷
(受访嘉宾为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副院长张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报告内的短短四百余字,凝聚了党和政府在“三农”领域的诸多制度创新,点明了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未来的发展方向,为亿万农民描绘了一幅美丽乡村的现代图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重大任务,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7个方面的重大部署。
长江日报记者邀请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副院长张晖,就“乡村振兴战略”进行解读,张晖教授近年重点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城乡一体化、城乡关系变迁、统筹城乡发展等。
在新的历史起点对乡村的再认识
长江日报:乡村振兴战略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张晖: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乡村价值、地位和定位的再认识,是党对既往“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对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更是2018年落地实施相关具体举措的根本遵循。
我们要从四个层次深刻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第一,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二,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国家现代化的实现。第三,没有乡村的振兴,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第四,没有乡村的振兴,就不能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乡村振兴道路要统筹兼顾七条路
长江日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如何体现“中国特色”的?
张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是立足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和“大国小农”的现实国情,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需要统筹兼顾这七条道路,是在对新中国成立后“三农”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深刻反思和对改革开放40年农村经济实践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获得的科学认知。
这七条道路中,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和中国特色减贫之路这三个方面突出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是我们党在经历了农业支持城市、城市带动农村的阶段之后,在当前进入城乡融合发展新阶段时的正确选择,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结合国情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理论的现实应用;走共同富裕之路,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切实践行;走中国特色的减贫之路,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探索出来的成功经验,中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充分矫正社会中不平等的存在,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
城乡关系的发展趋势必将最终走向融合
长江日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从理论角度讲,振兴和融合之间是否存在科学逻辑?
张晖: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之间关系非常密切,城乡融合带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城乡是联动的,是彼此互补,相互促进的。如果城乡一直处于分离状态,乡村封闭凋零,乡村的资源要素得不到充足的流动,不能够产生相应的经济社会效益,亦不能充分发挥其对城市的支撑和保障性功能。只有明晰农村与城市各自的定位,强调城乡相互依存、平等发展、共生共荣,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城乡之间良性互动,形成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使乡村在发展中振兴,乡村功能在城乡深度融合下的全面提升,才能更好地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真正达到城乡融合。
城乡融合的概念最早是由恩格斯提出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城乡关系的发展趋势必将是从分离与对立的状态最终走向融合。中国的城乡关系,就是由城乡对立,到城乡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这一论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立足于我国现实国情,在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理论指导地位的基础上,对于城乡关系再调整思路的不断深化和升华。
要对农业农村和新型城乡关系
进行再思考
长江日报:就目前的发展阶段,为什么要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是继续扶弱,还是意味着农业农村和其他产业及部门之间的关系,需要重新思考?
张晖: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从农业本身、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变化三个方案出发去理解。
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出发,我国目前农村劳动力、资金等资源要素年轻人不断流向城市,农村人口老龄化和村庄空心化加剧,如果没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很容易导致农村凋敝和衰落,不利于国民经济和城乡协调发展。因此必须强调公平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更多的公共资源投向广大乡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从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实际情况出发,当前农村地区依然是全面小康的最大短板,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依然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薄弱环节,可以说,我国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尽快补齐农业农村短腿短板,是加快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难题,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从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出发,我国农业农村在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传统农业农村的功能更为多样化,不仅是生产功能,其旅游休闲、生态涵养等功能日益凸现,农业和其他产业如食品安全、健康产业等之间的关联也在不断增加,农业新业态提供大量发展机会,乡村附加值不断提高等,再加上近些年来城乡流动相对充分,城乡体系连接性不断增强等等。我们不能再按之前的老路子蒙眼走,而是要对农业农村的价值、定位和新型城乡关系,进行重新思考,在发展思路方面做出重大调整。
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投身乡村建设
长江日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谈及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上,提到“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而此前的表述是“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
张晖:其实是一致的,只不过讲的分别是农村内部动力活力和外部各种要素资源。“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的表述,重点讲长期以来农村资源向城市的单向流动问题对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形成的制约和影响。有很多现实障碍使得城市资源很难流向农村,城市资源“下不去”的情况造成城乡二元结构始终不能很好地破除,城乡要素不能很好地双向流动和相互融通,城市越来越繁荣而农村越来越凋敝,城乡分化趋势加强。
而“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主要是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核心理念,在实现路径层面强调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如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服务水平等。
这种不同的表述,说明中央对于乡村的价值以及新型城乡关系的认识和历史定位都非常明晰,旨在通过强化制度性供给,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破除阻碍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现实障碍,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确保我国乡村逐步走向振兴,逐渐缩小以至最终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公平。
【编辑 李尔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