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7月19日讯(记者李佳)7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上半年湖北省经济运行情况。
据介绍,上半年,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46元,同比增长6.3%。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6.2%、5.2%、3.7%和8.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35元,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05元,增长7.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2,比上年同期缩小0.04。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张小青介绍,上半年我省居民收入增长,由相关因素带动:第一,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是经济社会发展红利共享的成果体现。近年来,湖北经济强势复苏重振,充分体现了发展的韧性。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释放民生利好,稳价、就业、增收等民生大事接续落地见效,今年还开出“十大民生项目”清单,不断增强民生福祉普惠度。上半年,全省GDP同比增长5.6%,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速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共享发展获得感不断巩固。
张小青介绍,第二重因素是惠企纾困政策落实,就业形势稳定向好,这是居民收入和消费稳步恢复的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全省聚焦降成本、减税费、促消费,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加快政策兑现,帮助市场主体增强韧劲、提振信心,市场用工需求不断增加,促进就业形势向好发展。二季度,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较一季度回落0.4个百分点。从居民增收的主要支撑看,全体居民工资性收入(9328元)对居民增收贡献率最大,较上年同期增加548元。
张小青介绍,第三,城乡融合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定点帮扶、区域协作、强县工程、共同缔造等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收入增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编辑:邓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