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29日讯 29日,武汉市三环线野芷湖立交东湖高新往白沙洲方向,一辆黑色吉普自由光发生自燃,洪山区交通大队联合消防大队迅速行动,快速灭火,现场无人员伤亡。
15时30分左右,洪山区交通大队南湖中队民警在三环线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吉普自由光(鄂A50**0)发生自燃,现场火势很大,车辆还在不断发生爆炸,立即采取交通管制,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同时汇报大队指挥室,联系消防大队出警灭火,车内3名大人2名小孩因下车及时,未有伤亡发生。16时左右,火势完全扑灭,大队紧急调度拖车将自燃车辆拖移,解除临时交通管制,道路恢复正常。
经查,该车主刘某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子突然冒烟,准备下车检查,车辆就开始自燃,自燃原因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洪山区交警提醒广大车主,秋冬季节气候干燥,要特别加强车辆保养和检测,以防发生意外。(记者魏娜 通讯员崔彦伟 许菡 李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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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制作:张皓练
【编辑:陈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