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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地震行程取消,打“12301”维权3天要回团费!

©原创 2017-12-27 10:26

12月22日,“法治惠民惠企市民体验团”第7期,走进黄鹤楼,体验武汉市旅游委“旅游维权伴你行”这一法治惠民惠企重点项目,参观了景区内“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等便民设施,了解“12301”旅游投诉平台。

体验团跟随讲解员走进黄鹤楼主楼,每进一人闸机处的数字自动感应增加。黄鹤楼景区警务室民警介绍,黄鹤楼主楼能承载的瞬时流量为3000人,通过闸机感应知晓楼内实时人数,便于采取分等级的安保预警措施,达上限时将限流。

当游客与景区无法达成一致协商意见时,可前往景区内的“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市旅游委联合市工商局,在全市17家4A级以上景区内均设立这样的服务站,用于及时调解双方纠纷。如游客离开景区后仍有投诉意见,可拨打热线反映,实名登录“12301”微信平台,还可查询到投诉处理进度。

家住江汉区的刘先生通过拨打“12301”进行了维权。刘先生说,今年8月他一行5人在武汉某旅行社报团去四川九寨沟旅游,团费850元/人,共计4250元,行程日期8月7日—12日,7日到成都,8日只游玩了一天,9日就因地震行程取消,旅行社称无法更换其他路线,不退团费,只补助100元/人生活费,共计500元。9日后的游玩和饮食皆自费,刘先生将合同票据等保存,回来后便拨打12301投诉,黄陂区接此投诉后积极调解,3天后双方达成一致,除去行程已产生的费用无法退还,旅行社最终退还了1500元团费。“没想到一个电话这么快就解决了”,刘先生说。

据了解,如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因旅游经营者责任致使游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旅游经营单位职工收受回扣或索取小费、强制购物等其他损害游客合法权益,这些情况可投诉。游客跟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或旅行网站资质,一定要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明确权责。游客提出投诉时效期限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注意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发票等有效凭证用于举证。

12月22日,“法治惠民惠企市民体验团”第7期,走进黄鹤楼,体验武汉市旅游委“旅游维权伴你行”这一法治惠民惠企重点项目,参观了景区内“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等便民设施,了解“12301”旅游投诉平台。

体验团跟随讲解员走进黄鹤楼主楼,每进一人闸机处的数字自动感应增加。黄鹤楼景区警务室民警介绍,黄鹤楼主楼能承载的瞬时流量为3000人,通过闸机感应知晓楼内实时人数,便于采取分等级的安保预警措施,达上限时将限流。

当游客与景区无法达成一致协商意见时,可前往景区内的“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市旅游委联合市工商局,在全市17家4A级以上景区内均设立这样的服务站,用于及时调解双方纠纷。如游客离开景区后仍有投诉意见,可拨打热线反映,实名登录“12301”微信平台,还可查询到投诉处理进度。

家住江汉区的刘先生通过拨打“12301”进行了维权。刘先生说,今年8月他一行5人在武汉某旅行社报团去四川九寨沟旅游,团费850元/人,共计4250元,行程日期8月7日—12日,7日到成都,8日只游玩了一天,9日就因地震行程取消,旅行社称无法更换其他路线,不退团费,只补助100元/人生活费,共计500元。9日后的游玩和饮食皆自费,刘先生将合同票据等保存,回来后便拨打12301投诉,黄陂区接此投诉后积极调解,3天后双方达成一致,除去行程已产生的费用无法退还,旅行社最终退还了1500元团费。“没想到一个电话这么快就解决了”,刘先生说。

据了解,如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因旅游经营者责任致使游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旅游经营单位职工收受回扣或索取小费、强制购物等其他损害游客合法权益,这些情况可投诉。游客跟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或旅行网站资质,一定要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明确权责。游客提出投诉时效期限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注意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发票等有效凭证用于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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