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8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董冠男)躲开大路躲交警仍被查,无证司机酒驾被拘15日。
黑色奔驰轿车刹停在路边,民警上前将正欲打开车门的司机控制住。
7日20时20分,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正在妙墩路近建设大道路口开展酒驾整治,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朝对向车道逆行,眼见无路可走,便刹停在路边,民警赶紧上前将正欲打开车门的司机控制住。
“我去足浴店洗脚,你们要干什么?”司机王某朝民警喊,接着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他一会儿说没带,一会儿又说要在车里找一下,显得极不耐烦。在交谈过程中,民警感觉到王某口中有一股酒味儿,当问其是否喝过酒时,王某瞬间没了“脾气”,闪烁其词,遮遮掩掩。随后,民警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88mg/ml。
民警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面对检测结果,王某承认晚上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些啤酒,准备开车去做个足疗,为防止被交警查到,特意避开大路,绕行小路,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民警继续对王某的身份进行核查,发现其因“涉毒”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早已被注销,目前属于无证驾驶状态。民警立即将王某送至医院醒酒,并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显示为70.59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处罚决定。
江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后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将会不定时、不定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绝对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编辑:付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