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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充电车位,16个被燃油车占据,市民反映充电难

©原创 2021-11-21 19:30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21日讯(记者李爱华 杨荣峰)路边的新能源车充电车位频频被燃油车占了,新能源车车主“充个电都挺闹心”……近日,多位市民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板哥评测》栏目反映,路边充电桩渐渐多了起来,但因燃油车“鸠占鹊巢”,不少新能源车车主遭遇充电难。

连日来,板哥在江岸、汉阳、洪山等区实地探访中发现,40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中,16个被燃油车占据。交管部门回应,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停车位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在市区严管路段将面临罚款200元,非严管路段将面临罚款100元。

现状:燃油车频占充电车位,新能源车主充电不易

在汉阳区玫瑰街,因燃油车占去充电车位,一辆微型新能源车只得停在人行道上充电。  记者李爱华  摄

家住江岸区汇悦天地小区的王先生称,购买新能源车有不少优惠政策,包括桥隧限行、停车费优惠等等。今年,他买了一辆电动汽车。为了方便新能源车充电,相关部门在健康街、兆瑞大道等道路边设置了充电车位,但是每次开车前去充电,发现充电车位都被燃油车占据了。王先生称,为了找到没被燃油车占据的充电车位,他每次都得跑好几个充电点。

网约车司机刘师傅和多数同行一样,开的是新能源车。对于路边充电桩被燃油车占据的情况,刘师傅也深有同感:“上路时经常有电量焦虑,找不到地方及时充电的话,心里就会很慌,担心影响做生意。”

市民罗先生住在汉口胜利街市中心医院附近。罗先生称,家附近的扬子街街口有5个新能源车充电桩,本以为自己的新能源车能“近水楼台先得月”,没想到,这些充电车位经常被燃油车占位,有的燃油车一占就是一整天。

“我打114联系车主,希望他们将车开走,车主也常常不予理睬。”罗先生说。

探访:40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16个被燃油车占了

在江岸区秋桂街奥林紫园小区门口,4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3个。  记者李爱华  摄

11月18日、19日,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板哥进行了实地探访。

18日14时许,板哥在江岸区胜利街市中心医院附近看到,马路边有5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车位上用白色油漆写有“新能源车充电专用”的字样,充电桩上还张贴着“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的警示语。即便如此,仍有2个充电车位上停放着燃油车。

江岸区秋桂街奥林紫园小区门口,4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3个,望湖路5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2个;在江汉区新湾路,5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3个,长港路地铁站J出入口附近,4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2个……

19日10时,板哥在汉阳区玫瑰街看到,4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有2个被燃油车占去。一辆粉红色新能源车停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将充电枪插进车头充电孔充电。车主杨女士称,8时许,她开车来充电,结果发现充电车位上停着燃油车。急着上班的她就将车违停在了人行道。

“车快没电了,赶着上班,又担心被贴条,中午下班时,我一定赶过来挪车。”杨女士说。

在洪山区瑞安街地铁站附近,马路两边共设有10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板哥看到,其中6个被燃油车占据。吴女士驾驶新能源车前来,停入一个空位充电。

“手机软件上显示新能源车充电点很多,但空位不好找,这是我上午找的第4个充电点了,总算找到了空位。”她说。

18日和19日,板哥探访市区内近10个新能源车充电点发现,共计40个充电车位中,16个被燃油车占据。

呼吁:严管街头“霸占”充电车位的燃油车

在洪山区瑞安街地铁站附近,多辆燃油车停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上。  记者李爱华  摄

在采访中,多位新能源车车主表示,应该对占据新能源车充电车位的燃油车加大处罚力度。

网约车司机刘师傅称,他驾车走街串巷,到处找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虽然燃油车占位现象很普遍,但他发现,这些占位的燃油车车身上很少看到罚单。

市民罗先生也称,他家门口的充电车位,有的被燃油车一占就是一整天,也没有看到被处罚。

两日的探访中,板哥发现了一辆占位燃油车被贴了罚单。11月18日下午,板哥在江汉区新湾路看到,一辆停在新能源充电车位上的蓝色燃油车窗上被贴了一张黄色罚单。罚单显示,该车“未在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摄像时间为11月16日8时44分。

采访中,多位新能源车车主表示,希望交管部门严管街头占据充电车位的燃油车,对占据充电车位的燃油车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让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回应:占用充电泊位系违法行为,将加强管理

板哥从市公安交管局秩序大队获悉,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属于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0元的处罚。

同时,对于燃油车长时间占用新能源停车泊位或拒不驶离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拖移。

针对新能源汽车车主们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的问题,市公安交管局回复: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满足新能源车应急充电的需求,交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道路条件宽松地段开展路内应急充电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完成近1000个充电桩的安装工作。为加强泊位管理,防止燃油车随意占用,市公安交管局曾专门下发执法指导意见,讲明执法依据和相应处罚条款,要求各大队加强泊位的管理。

对于板哥探访中发现的问题,江岸区交通大队、江汉区交通大队先后回复表示,将对新能源专用停车泊位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新能源车主能够正常在路边充电车位上充电。

【编辑:丁翾】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21日讯(记者李爱华 杨荣峰)路边的新能源车充电车位频频被燃油车占了,新能源车车主“充个电都挺闹心”……近日,多位市民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板哥评测》栏目反映,路边充电桩渐渐多了起来,但因燃油车“鸠占鹊巢”,不少新能源车车主遭遇充电难。

连日来,板哥在江岸、汉阳、洪山等区实地探访中发现,40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中,16个被燃油车占据。交管部门回应,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停车位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在市区严管路段将面临罚款200元,非严管路段将面临罚款100元。

现状:燃油车频占充电车位,新能源车主充电不易

在汉阳区玫瑰街,因燃油车占去充电车位,一辆微型新能源车只得停在人行道上充电。  记者李爱华  摄

家住江岸区汇悦天地小区的王先生称,购买新能源车有不少优惠政策,包括桥隧限行、停车费优惠等等。今年,他买了一辆电动汽车。为了方便新能源车充电,相关部门在健康街、兆瑞大道等道路边设置了充电车位,但是每次开车前去充电,发现充电车位都被燃油车占据了。王先生称,为了找到没被燃油车占据的充电车位,他每次都得跑好几个充电点。

网约车司机刘师傅和多数同行一样,开的是新能源车。对于路边充电桩被燃油车占据的情况,刘师傅也深有同感:“上路时经常有电量焦虑,找不到地方及时充电的话,心里就会很慌,担心影响做生意。”

市民罗先生住在汉口胜利街市中心医院附近。罗先生称,家附近的扬子街街口有5个新能源车充电桩,本以为自己的新能源车能“近水楼台先得月”,没想到,这些充电车位经常被燃油车占位,有的燃油车一占就是一整天。

“我打114联系车主,希望他们将车开走,车主也常常不予理睬。”罗先生说。

探访:40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16个被燃油车占了

在江岸区秋桂街奥林紫园小区门口,4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3个。  记者李爱华  摄

11月18日、19日,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板哥进行了实地探访。

18日14时许,板哥在江岸区胜利街市中心医院附近看到,马路边有5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车位上用白色油漆写有“新能源车充电专用”的字样,充电桩上还张贴着“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的警示语。即便如此,仍有2个充电车位上停放着燃油车。

江岸区秋桂街奥林紫园小区门口,4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3个,望湖路5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2个;在江汉区新湾路,5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3个,长港路地铁站J出入口附近,4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2个……

19日10时,板哥在汉阳区玫瑰街看到,4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有2个被燃油车占去。一辆粉红色新能源车停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将充电枪插进车头充电孔充电。车主杨女士称,8时许,她开车来充电,结果发现充电车位上停着燃油车。急着上班的她就将车违停在了人行道。

“车快没电了,赶着上班,又担心被贴条,中午下班时,我一定赶过来挪车。”杨女士说。

在洪山区瑞安街地铁站附近,马路两边共设有10个新能源车充电车位,板哥看到,其中6个被燃油车占据。吴女士驾驶新能源车前来,停入一个空位充电。

“手机软件上显示新能源车充电点很多,但空位不好找,这是我上午找的第4个充电点了,总算找到了空位。”她说。

18日和19日,板哥探访市区内近10个新能源车充电点发现,共计40个充电车位中,16个被燃油车占据。

呼吁:严管街头“霸占”充电车位的燃油车

在洪山区瑞安街地铁站附近,多辆燃油车停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上。  记者李爱华  摄

在采访中,多位新能源车车主表示,应该对占据新能源车充电车位的燃油车加大处罚力度。

网约车司机刘师傅称,他驾车走街串巷,到处找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虽然燃油车占位现象很普遍,但他发现,这些占位的燃油车车身上很少看到罚单。

市民罗先生也称,他家门口的充电车位,有的被燃油车一占就是一整天,也没有看到被处罚。

两日的探访中,板哥发现了一辆占位燃油车被贴了罚单。11月18日下午,板哥在江汉区新湾路看到,一辆停在新能源充电车位上的蓝色燃油车窗上被贴了一张黄色罚单。罚单显示,该车“未在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摄像时间为11月16日8时44分。

采访中,多位新能源车车主表示,希望交管部门严管街头占据充电车位的燃油车,对占据充电车位的燃油车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让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回应:占用充电泊位系违法行为,将加强管理

板哥从市公安交管局秩序大队获悉,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属于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0元的处罚。

同时,对于燃油车长时间占用新能源停车泊位或拒不驶离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拖移。

针对新能源汽车车主们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的问题,市公安交管局回复: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满足新能源车应急充电的需求,交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道路条件宽松地段开展路内应急充电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完成近1000个充电桩的安装工作。为加强泊位管理,防止燃油车随意占用,市公安交管局曾专门下发执法指导意见,讲明执法依据和相应处罚条款,要求各大队加强泊位的管理。

对于板哥探访中发现的问题,江岸区交通大队、江汉区交通大队先后回复表示,将对新能源专用停车泊位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新能源车主能够正常在路边充电车位上充电。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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