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多个区发布公告,拟在行政区域全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江夏区】

5月10日,武汉市江夏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征求意见。
根据该《通告》:江夏区行政区域为禁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江夏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江夏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所发布的公告指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谭鑫培路7号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14378176@qq.com
联系人:卢汉桥、王良希 电话:027-85398715
点击查看公告和《通告》全文:
【新洲区】

5月10日,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公安分局发布公告,对《新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征求意见。
《通告》指出:新洲区行政区域为禁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洲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邮寄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禁止运输烟花爆竹。
根据新洲区公安分局发布的公告,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00号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6035122@qq.com
联系人:裴警官;联系方式:027-85398774
点击查看公告和《通告》全文:
《新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公告
【黄陂区】

5月7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公安分局发布了《关于召开黄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拟于2022年6月中上旬在在该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黄陂区人民政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此前在4月上旬,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发布了《黄陂区人民政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就黄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8日,征求意见期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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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整合:符樱 资料来源:蔡甸区人民政府网站、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新洲区人民政府网站等)
【编辑:姚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