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4月29日讯(记者郭丽霞 通讯员陈俊平)4月29日上午,青山区新沟桥街派出所两位民警来到武汉市第四十九初级中学,对一个孩子的爱心之举提出表扬。这是怎么一回事?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4月28日晚上,市四十九初中805班晏俊杰在放学路上途经建设九路时,发现路边有一只小猫头鹰。“我在路边发现它的时候,它不停地扑腾,却飞不起来。路上车辆来来往往,我担心它会有危险。”晏俊杰说,他想起生物老师讲过猫头鹰是野生动物,应该受到保护,于是把猫头鹰带回了家,用纸盒做了一个临时的小窝,并拨打了动物保护协会和派出所电话。

他在家人的陪同下,骑着自行车将猫头鹰连夜送到了新沟桥街派出所,又和民警一起联系了青山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猫头鹰进行了妥善的安置和照料。
4月29日,新沟桥派出所民警特意来到市四十九初中,给学校送上表扬信,并为晏俊杰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新沟桥派出所民警在表扬信中写道:“每一个小生命都值得被尊重和爱护。晏俊杰同学捡到小猫头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体现出对小动物的关爱和对大自然的守护,他善良和有爱心的优良品质值得学习和发扬,这也是贵校‘教书育人’培养的典型成果。”

该校805班班主任杜晓姣告诉记者,晏俊杰是个心地善良、有责任感的大男孩,他关心同学,班上有突发状况时他都会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对待午餐垃圾分类工作,他也执行得很认真。杜晓姣说:“相信在晏同学的带动下,会有更多的同学关注自然、爱护生命。”
【编辑:丁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