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刘嘉 通讯员邹永宁)“小学新生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满6岁才能入学,这个限制可否适当放宽?”近日,有市民给长江日报留言提议,教育部门能否适当放宽新生入学年龄限制,不要全部都以8月31日为限。对此,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学年9月1日开学,年满6周岁入学符合《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也符合孩子身心发展规律。
市民徐勇给长江日报留言称,他查询武汉市人口资料,发现有部分年份出生人口较少,比如2013年—2015年。他建议,教育部门可以根据当年新生人数,放宽招生的年龄限制,以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绝大多数小孩来说,5岁和6岁孩子相比,心智发育的差距很大,孩子的自制力、注意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抗挫折能力等都达不到上学的要求。因此,年满6岁入学的要求符合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根据《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此外,出生人口数据并不是入学人数的全部。”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随着武汉的城市化建设,以及“百万大学生留汉”等政策推行,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成为了新武汉人,他们的子女也将在武汉生活、入学。
2014年12月,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明确提到: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然而实际上,能收未满6岁孩子入学的,主要是一些相对薄弱小学,或者农村地区小学。武汉市每年都会对入学人数进行摸底,合理安排新生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