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4月12日讯(记者施政)4月12日下午,武汉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做好大风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据气象部门分析,预计4月12日傍晚至夜间武汉市有大到暴雨,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大部地区有4~6级偏北大风、阵风7~10级,过程累计雨量40~60毫米,局部80~11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20~50毫米。
通知要求,加强监测预警。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发布传播预警提示,采取多种形式确保预警提示到岗到户到人;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遇有重大险情,要及时将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降雨可能引发城市内涝、山洪、岩体崩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风险,部署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危险化学品行业要有针对性地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止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装卸作业。特别是对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危化品泄漏事故发生。建筑施工行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并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人员撤离避险工作。要加强管理,遇极端天气时,立即按规定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防止发生塔吊倒塌事故。旅游安全行业要突出做好农家乐、乡村旅游景点、漂流、A级旅游景区、未开放景区和未开发区域洪涝灾害防御,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避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对受自然灾害威胁的村镇、散户、小区、工棚、厂房、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逃生避险措施。加强对“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福利院等电气线路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发现灾情及时报告和处置。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抢险救援和物资准备,高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编辑:邓腊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