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政法职业精神,树立政法良好形象。1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我市将启动“十佳政法干警”选树活动,选树先进典型,激励政法干警干事创业。
开展全市“十佳政法干警”选树活动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政法队伍建设的传统品牌。此前已举办过3届,选树了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和信服的先进典型,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市政法机关参加政法工作五年以上的在职干警,重点选树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一线、“窗口”单位的干警。法院、检察院系统的选树对象以入额法官、检察官为主,曾经被授予全市“全市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干警不再参评。
入选条件包括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现实表现突出,受到人民群众普遍赞誉。具体表现为:有信念,有能力,有担当,有情怀,有纪律,有形象(曾经荣立个人三等功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在本系统一贯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影响,在群众中口碑好,堪称形象代表。)
推荐形式有两种,1、组织推荐:市级政法部门对照条件,在本系统内择优推荐23名先进典型,党委政法委系统2名,合计25名,推荐人选中基层干警比例不低于80%。 2、社会推荐:由权威媒体推荐近年来报道的政法先进典型。
候选人出炉后,市委政法委将利用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和展示,由网络投票和组织评审投票最终产生10名“十佳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