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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4家环境监测机构被责令限期整改,1家被撤销资质认定

2018-09-19 19:55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19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李伟)19日,湖北省质监局公布湖北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4家环境监测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监测报告所附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1家环境监测机构存在强检仪器未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等问题,被撤销其资质认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是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4家被限期整改的环境监测机构是宜昌百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宜昌鼎顺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守护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家被撤销其资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是宜昌宜陵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底,全省通过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共计1284家。分布于全省17个市州,涉及19个行业领域,基本实现了区域、行业全覆盖。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面积达到17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33763人,检验检测设备18万台(套),资产原值约为90亿,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约1150万份,年检验检测收入约为80亿元,同2016年相比增长12.5%。

检验检测机构的监测结果具有准确性与权威性。为规范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湖北省对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各监督检查组按照统一时限、标准,对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律地位、质量体系、守法规范、技术能力、量值溯源、记录报告等6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各类环境监测机构主要存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够严谨、规范;变更备案不及时;仪器设备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报告记录信息不全,记录不规范;人员培训不够规范等问题。

据介绍,整改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撤销资质的监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编辑:刘思】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19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李伟)19日,湖北省质监局公布湖北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4家环境监测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监测报告所附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1家环境监测机构存在强检仪器未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等问题,被撤销其资质认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是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4家被限期整改的环境监测机构是宜昌百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宜昌鼎顺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守护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家被撤销其资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是宜昌宜陵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底,全省通过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共计1284家。分布于全省17个市州,涉及19个行业领域,基本实现了区域、行业全覆盖。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面积达到17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33763人,检验检测设备18万台(套),资产原值约为90亿,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约1150万份,年检验检测收入约为80亿元,同2016年相比增长12.5%。

检验检测机构的监测结果具有准确性与权威性。为规范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湖北省对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各监督检查组按照统一时限、标准,对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律地位、质量体系、守法规范、技术能力、量值溯源、记录报告等6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各类环境监测机构主要存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够严谨、规范;变更备案不及时;仪器设备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报告记录信息不全,记录不规范;人员培训不够规范等问题。

据介绍,整改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撤销资质的监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编辑: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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