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8点左右,武汉的蓝天白云。武汉晚报记者苗剑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30日讯(记者张晟 通讯员鄢祖海 于海涛)长江日报记者10月30日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武汉日前已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此次确定的禁燃区包含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和绕城高速公路外9片单独区域,相较以往的禁燃区面积大幅度扩大。到2020年底前,武汉“1+9”禁燃区将完成全面改燃,每年预计可减排上万吨大气污染物。
武汉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污染燃料是指除单台出力大于或者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此外还包含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此次武汉重新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1+9”。“1”指的是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具体包括阳逻大桥-甘棠互通-盘龙城互通-东西湖互通-蔡甸互通-军山大桥-江夏互通-豹澥互通-北湖互通所围区域。
“9”指的是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外延片区、新洲区邾城和阳逻片区、黄陂区前川片区、东西湖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片区、蔡甸区城关和常福工业园片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黄陵和纱帽片区。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武汉早在2007年、2012年先后划设了相关禁燃区,将武汉市三环线合围区域以及部分外延区域划定为禁燃区。随着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在武汉新城区的工业园区、城郊结合部等区域仍分布有一定数量的燃煤锅炉。“根据武汉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燃煤污染是武汉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燃煤对武汉PM2.5的贡献比例达到20%,对武汉PM10的贡献比例达到22%。因此扩大禁燃区面积势在必行。”
记者注意到,针对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完成改燃的时间,武汉给出了清晰的时间表,将分别在今年底之前、2019年9月底前和2020年底之前,分门别类对不同类型的高污染燃用设备进行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根据武汉环保部门初步统计和测算,若将全市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改为燃用天然气,可每年削减煤炭消费量约24万吨,每年减少大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约为2513吨、880吨、5094吨、3201吨和3410吨,大气污染物减排效益明显,对改善全市的空气质量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