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9日讯 3月1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院长彭本建做客“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为网友专题解答民间借贷纠纷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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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院长彭本建。记者杨涛 摄
问:借款人失去了联系,马上要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答: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或有意拖欠不还时,且已面临3年期届满,出借人如不果断起诉,就需应用诉讼时效中断来保护债权。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四种: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获得一个新的3年诉讼时效权利。
其中,如果想要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来中断诉讼时效的话,可采用如下三种办法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
出借人直接向借款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借款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借款人的。借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出借人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借款人的。
借款人下落不明,出借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借款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问: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还能去法院起诉吗?
答: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将不支持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债权人将会败诉。当然,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但是借款人重新向债权人出具了借条、还款承诺书、还款计划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偿还借款的,便不得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直播结束后,法官将继续留在专栏为网友解答法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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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温婉君 董星星)
【编辑:赵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