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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启动“七五”普法中期督查,19个督查组督查区域公布:

©原创 2018-08-01 15:41

武汉市启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从即日起至8月10日,新成立的19个督查组将依照督查时间,依次督查各城区、功能区及87家市直部门和单位。长江日报记者受邀,全程参与,跟踪报道此次督查情况。

据了解,督查内容主要涵盖三大方面: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督查组将重点检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社会实效;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各单位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公益普法、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省、市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督查组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及对普法对象进行测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并对各区(开发区)实时随机抽查1个街道(乡镇)、1个社区(村)、1个机关、1个学校、1个企业、1个窗口单位。抽查结果将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期督查更体现创新特色及公平公正。市普法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直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专项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市直部门评分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新闻媒体跟踪报道。

推动普法工作,此次督查更加注重实效。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法治武汉建设,事关全市人民福祉,各督查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估评价督查对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提出破解工作难题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结束后,市普法办将在本报公布督查评分结果。

链接>>>19个督查组督查区域

19个督查组,分别由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负责。

第一组(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江岸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协办公厅。

第二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督查江汉区、市审计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

第三组(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督查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

第四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督查硚口区、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信访局。

第五组(由市检察院牵头负责):督查汉阳区、市委台办、市委保密办、市委老干局、市政府法制办。

第六组(由市法院牵头负责):督查武昌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第七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洪山区、市房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

第八组(由市农业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新洲区、武汉新港、市农科院、武汉广播电视台。

第九组(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青山区(化工区)、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社会主义学院。

第十组(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东湖高新区、市旅游委、市民防办、市互联网信息办。

第十一组(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黄陂区、长江新城管委会、贸促会市分会、市供销合作总社。

第十二组(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市接待办、武汉地方志办、市社科院、市档案局(馆)。

第十三组(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督查东西湖区、江汉大学、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商学院。

第十四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督查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体育局。

第十五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督查江夏区、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统计局。

第十六组(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督查东湖风景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工商联、市民宗委。

第十七组(由市水务局牵头负责):督查市外侨办、市侨联、市红十字会、武汉仲裁委办。

第十八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负责):督查市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科院、市残联、市文联。

第十九组(由市司法局牵头负责):督查蔡甸区、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此外,督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将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及市普法办另行组织。


武汉市启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从即日起至8月10日,新成立的19个督查组将依照督查时间,依次督查各城区、功能区及87家市直部门和单位。长江日报记者受邀,全程参与,跟踪报道此次督查情况。

据了解,督查内容主要涵盖三大方面: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督查组将重点检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社会实效;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各单位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公益普法、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省、市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督查组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及对普法对象进行测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并对各区(开发区)实时随机抽查1个街道(乡镇)、1个社区(村)、1个机关、1个学校、1个企业、1个窗口单位。抽查结果将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期督查更体现创新特色及公平公正。市普法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直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专项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市直部门评分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新闻媒体跟踪报道。

推动普法工作,此次督查更加注重实效。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法治武汉建设,事关全市人民福祉,各督查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估评价督查对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提出破解工作难题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结束后,市普法办将在本报公布督查评分结果。

链接>>>19个督查组督查区域

19个督查组,分别由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负责。

第一组(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江岸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协办公厅。

第二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督查江汉区、市审计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

第三组(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督查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

第四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督查硚口区、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信访局。

第五组(由市检察院牵头负责):督查汉阳区、市委台办、市委保密办、市委老干局、市政府法制办。

第六组(由市法院牵头负责):督查武昌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第七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洪山区、市房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

第八组(由市农业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新洲区、武汉新港、市农科院、武汉广播电视台。

第九组(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青山区(化工区)、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社会主义学院。

第十组(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东湖高新区、市旅游委、市民防办、市互联网信息办。

第十一组(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黄陂区、长江新城管委会、贸促会市分会、市供销合作总社。

第十二组(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督查市接待办、武汉地方志办、市社科院、市档案局(馆)。

第十三组(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督查东西湖区、江汉大学、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商学院。

第十四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督查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体育局。

第十五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督查江夏区、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统计局。

第十六组(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督查东湖风景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工商联、市民宗委。

第十七组(由市水务局牵头负责):督查市外侨办、市侨联、市红十字会、武汉仲裁委办。

第十八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负责):督查市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科院、市残联、市文联。

第十九组(由市司法局牵头负责):督查蔡甸区、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此外,督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将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及市普法办另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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