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2步打开 大武汉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平台正式启动

2018-05-11 12:20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1日讯(通讯员王忠 记者李小娟)昨日上午,汉阳区人民法院与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在岳家嘴金禾中心大厦15楼中心公众教育区举行签约仪式,宣布诉调对接合作平台挂牌运行,标志着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正式启动。



2016年11月,夏某在某银行办理借记卡一张,并在该行柜台转入2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该笔理财2017年5月到期后夏某留存了5万活期做流动资金。2018年1月,夏某发现这5万活期不翼而飞。根据银行打印的流水清单发现该笔5万元资金在2017年的8月份在POS机上被刷走。客户当即表示银行要对盗刷负责。银行随即向上级分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要求夏某报警。该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交易流水清单显示,夏某在盗刷发生和知晓盗刷之间相隔5个月,夏某未能在盗刷发生后马上采取措施证明卡片在自己手里,银行无法判断是否为盗刷,要根据警察结案的结果来处理。夏某则认为银行未尽到保证其所发银行卡的安全性及保障其账户安全义务。

诉调中心根据POS刷卡5万元的流水号联系了银联公司,查询的结果表明该笔POS为1台商务POS,注册单位为Z银行。联系夏某询问得知其确实持有一张Z银行的银行卡,并在Z银行购买过理财产品。中心要求夏某到Z银行打一份交易流水清单,核对清单后发现夏某2017年8月POS刷卡的5万元是刷到了Z银行的账户上购买了1笔理财产品。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6年10月82岁的蔡某在某银行多次购买理财产品,后但被该银行工作人员误导购买了基金产品,导致蔡某亏损5万元。蔡某认为自己年纪较大,金融知识匮乏,怀疑该银行未做风险评测和提示,存在误导销售。案件争议焦点在于,银行销售基金产品是否存在误导,银行是否有风险评估和提示,操作手续是否齐全。

诉调中心联系该银行提供蔡某购买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发现蔡某共购买了5支基金产品,银行提供的相关凭证均有蔡某本人签字确认,手续齐全,部分基金则由蔡某本人在自助终端上操作购买,销售合规,不存在误导情况。在中心的调解下蔡某也认可了事实,调解成功。

作为银监会第二批试点单位、华中地区首家银行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银调中心开业以来把抓调解、强服务放在首位,及时开通电话、现场、微信公众号等便民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坚持一案一议、因案施策,加强正面引导和人文关怀,赢得当事人信任理解;积极寻求街道办、居委会、派出所、当事人所在单位等基层组织支持,开创性引入三方调解模式解决三方争议。开业仅3个月,已累计接受咨询及投诉237人次,受理调解申请68件,日均受理约1件,涉案金额7.58亿元。目前已经成功调解各类金融纠纷54件,已结案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

与此同时,中心认真落实湖北银监局与省高院签订的推进诉调对接合作框架协议,今年以来对江岸、汉阳、武昌、洪山4个中心城区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密集走访,多方表达协商开展“诉调对接”的合作意向,得到基层法院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支持。汉阳区法院作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案件繁简分流示范法院”,和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三级调解”工作的先进单位,把银调中心视为重要的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合作伙伴,表现出强烈的合作愿望。双方意见一致、述求相同,经过认真研究密集协商,迅速达成了“强强联合”的务实合作意向。此次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平台的建立,丰富了我省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式,开创了银行业纠纷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编辑 陈洁】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1日讯(通讯员王忠 记者李小娟)昨日上午,汉阳区人民法院与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在岳家嘴金禾中心大厦15楼中心公众教育区举行签约仪式,宣布诉调对接合作平台挂牌运行,标志着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正式启动。



2016年11月,夏某在某银行办理借记卡一张,并在该行柜台转入2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该笔理财2017年5月到期后夏某留存了5万活期做流动资金。2018年1月,夏某发现这5万活期不翼而飞。根据银行打印的流水清单发现该笔5万元资金在2017年的8月份在POS机上被刷走。客户当即表示银行要对盗刷负责。银行随即向上级分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要求夏某报警。该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交易流水清单显示,夏某在盗刷发生和知晓盗刷之间相隔5个月,夏某未能在盗刷发生后马上采取措施证明卡片在自己手里,银行无法判断是否为盗刷,要根据警察结案的结果来处理。夏某则认为银行未尽到保证其所发银行卡的安全性及保障其账户安全义务。

诉调中心根据POS刷卡5万元的流水号联系了银联公司,查询的结果表明该笔POS为1台商务POS,注册单位为Z银行。联系夏某询问得知其确实持有一张Z银行的银行卡,并在Z银行购买过理财产品。中心要求夏某到Z银行打一份交易流水清单,核对清单后发现夏某2017年8月POS刷卡的5万元是刷到了Z银行的账户上购买了1笔理财产品。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6年10月82岁的蔡某在某银行多次购买理财产品,后但被该银行工作人员误导购买了基金产品,导致蔡某亏损5万元。蔡某认为自己年纪较大,金融知识匮乏,怀疑该银行未做风险评测和提示,存在误导销售。案件争议焦点在于,银行销售基金产品是否存在误导,银行是否有风险评估和提示,操作手续是否齐全。

诉调中心联系该银行提供蔡某购买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发现蔡某共购买了5支基金产品,银行提供的相关凭证均有蔡某本人签字确认,手续齐全,部分基金则由蔡某本人在自助终端上操作购买,销售合规,不存在误导情况。在中心的调解下蔡某也认可了事实,调解成功。

作为银监会第二批试点单位、华中地区首家银行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银调中心开业以来把抓调解、强服务放在首位,及时开通电话、现场、微信公众号等便民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坚持一案一议、因案施策,加强正面引导和人文关怀,赢得当事人信任理解;积极寻求街道办、居委会、派出所、当事人所在单位等基层组织支持,开创性引入三方调解模式解决三方争议。开业仅3个月,已累计接受咨询及投诉237人次,受理调解申请68件,日均受理约1件,涉案金额7.58亿元。目前已经成功调解各类金融纠纷54件,已结案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

与此同时,中心认真落实湖北银监局与省高院签订的推进诉调对接合作框架协议,今年以来对江岸、汉阳、武昌、洪山4个中心城区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密集走访,多方表达协商开展“诉调对接”的合作意向,得到基层法院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支持。汉阳区法院作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案件繁简分流示范法院”,和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三级调解”工作的先进单位,把银调中心视为重要的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合作伙伴,表现出强烈的合作愿望。双方意见一致、述求相同,经过认真研究密集协商,迅速达成了“强强联合”的务实合作意向。此次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平台的建立,丰富了我省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式,开创了银行业纠纷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编辑 陈洁】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