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鄂州银行、保险系统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暂行办法》精神, 严监管、防风险、补短板、治乱象、服务实体经济,从源头上治理销售误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优化保险消费环境,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鄂州市各经营代销产品银行及营业网点普遍建立了个人理财与代销产品专区,制作了统一的销售专区标识,销售人员资质公示牌,设立了投诉电话与投诉指南,对所有产品的电子查阅制作了服务指南;各银行还在营业厅内设立了销售专区,在专区低柜安装录音录像设备,通过“双录”手段采集试听资料、电子数据,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再由市分行有关部门安排专人每天查询会计影像系统监控双录的使用情况,为纠纷调处提供第一手资料。
工商银行鄂州市分行在代销产品销售中,实施“先录后买”“每笔必录”原则,对主动营销的所有客户、所有险种实行“双录”,录制营销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示投保提示书、产品条款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书面说明,投保人签署相关文件等关键环节进行保存与质检,对质检发现的问题,配合保险公司认真整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进行补录,做好客户的解释服务工作。截至2017年1月至11月,全行代理销售寿险保险产品2774万元,其中,需“双录”的保险47笔,没有发生一起投诉纠纷事件。
2017年12月26日,鄂州市银监分局副局长陈建民、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黄福田等一行5人,对工商银行鄂州分行、邮储银行鄂州市分行、农业银行鄂州分行等3家银行代销保险产品“双录”情况进行调研,帮助3家银行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下步工作目标,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更好地规范代销保险产品经营服务。(祝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