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2步打开 大武汉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停车场等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一村支书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9-06-23 19:47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3日讯(记者鞠頔 通讯员武纪宣)2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因未经招投标程序就将村里停车场等工程项目交给建筑工程公司,军山街一村支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赵忠明,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2月任军山街龙湖社区党总支委员、龙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8年12月,任期届满。

2016年5月13日,龙湖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龙湖村停车场建设项目,并形成决议。当月25日,赵忠明在未经过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分别与武汉龙飞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武工程队签订了龙湖村停车场场地、龙湖村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及车辆修理车间等两份工程建设合同,总金额约236万元。

办案人员表示,赵忠明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军山街龙湖社区党总支委员和龙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工作纪律,导致龙湖村停车场建设项目未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赵忠明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赵忠明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村集体重大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及建设,按照规定,必须采取招投标形式进行,既是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保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更是有效防止公权力不受监督而滋生的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赵忠明身为社区党总支委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项目投资金额高达200余万的情况下,不履行招标程序,属于典型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必然会受到党纪惩处。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切实增强党纪法规意识,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切实自查自省自戒,增强纪法意识,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用法治赢得群众信赖。

【编辑:朱曦东】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3日讯(记者鞠頔 通讯员武纪宣)2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因未经招投标程序就将村里停车场等工程项目交给建筑工程公司,军山街一村支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赵忠明,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2月任军山街龙湖社区党总支委员、龙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8年12月,任期届满。

2016年5月13日,龙湖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龙湖村停车场建设项目,并形成决议。当月25日,赵忠明在未经过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分别与武汉龙飞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武工程队签订了龙湖村停车场场地、龙湖村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及车辆修理车间等两份工程建设合同,总金额约236万元。

办案人员表示,赵忠明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军山街龙湖社区党总支委员和龙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工作纪律,导致龙湖村停车场建设项目未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赵忠明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赵忠明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村集体重大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及建设,按照规定,必须采取招投标形式进行,既是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保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更是有效防止公权力不受监督而滋生的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赵忠明身为社区党总支委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项目投资金额高达200余万的情况下,不履行招标程序,属于典型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必然会受到党纪惩处。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切实增强党纪法规意识,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切实自查自省自戒,增强纪法意识,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用法治赢得群众信赖。

【编辑:朱曦东】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