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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剑指久拖不决、新官不理旧事

2019-06-19 09:57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 通讯员孙自栋)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再也不能久拖不决、新官不理旧事或随意处置了!近日,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湖北省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第一次工作会议,标志着湖北省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启动。

5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政法委等九单位部署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旨在切实解决一批政府为当事人的产权纠纷问题,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达到政府增信用、企业强信心的根本目的。

《湖北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鄂发【2017】7号)已明确建立由省委牵头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构,由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承担日常工作。目前,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已与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局、省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和甄别小组。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我省将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单位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共同研究确定重点案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办结。

【编辑:金鑫】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 通讯员孙自栋)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再也不能久拖不决、新官不理旧事或随意处置了!近日,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湖北省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第一次工作会议,标志着湖北省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启动。

5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政法委等九单位部署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旨在切实解决一批政府为当事人的产权纠纷问题,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达到政府增信用、企业强信心的根本目的。

《湖北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鄂发【2017】7号)已明确建立由省委牵头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构,由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承担日常工作。目前,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已与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局、省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和甄别小组。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我省将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单位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共同研究确定重点案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办结。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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